来源:本站 作者:贵州省博物馆 阅读:198次 发布时间:2026-03-31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贵州省博物馆器物高精度数字采集系统
2.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贵州省博物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以贵州省博物馆文物摄影室摄影设备采购为核心对象,初步搭建一个器物高精度数字采集系统。相应采购清单见附件《贵州省博物馆器物高精度数字采集系统明细表》。
三、采购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服务要求
意向单位应根据采购内容、产品要求等因素,并进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技术服务费、人员服务费、税费等。报价单应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中要有各设备单价和总价两项,其中各设备单价不得有缺项漏报。
五、评审时间及求
1.响应文件递交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7:00前),将项目报价、服务方案等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后寄送至贵州省博物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6号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老师18286142103),过时无效。
2.响应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方案等材料。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4.评审时间:2026年4月9日(暂定)。贵州省博物馆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响应文件及报价等进行评分,评出中选方。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3日内通过贵州省博物馆官网进行公告。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需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和培训。交货当场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并提供发票,我馆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支付100%经费。
八、其他事项
参选人应自行承担参与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贵州省博物馆不承担任何费用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要求履行职责,如在服务期间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贵州省博物馆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贵州省博物馆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贵州省博物馆
2026年3月31日